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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调解工作结硕果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8-04-17 10:16 【字体:

      在近日召开的常德市法院院长会议上,桃源县人民法院满载荣誉而归。该院6个审判庭被评为全市“调解优胜审判庭”,占全市所表彰优胜审判庭的35%。其中桃花源法庭全年案件的优秀率达到了91.8%,调解结案率达到了80.2%。这是桃源法院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落实“调解为主、案结事了”民事审判指导思想,扎实开展调解工作结出的硕果。

      去年,全市法院开展了评选“调解优胜审判庭”活动,其标准是全年所结案件优秀率需达到80%以上,案件调解率需达到60%以上。对此,桃源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长挂帅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将班子成员绩效考核与分管庭室的调解工作直接挂钩;对各庭室均下达了调解工作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增设简易民事案件审判庭,切实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对各庭室调解工作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讲评,对完不成指标要求的庭室进行重点督导,严格奖惩兑现;与此同时,该院想方设法借助外界力量促进调解工作,在争取党委、人大、政协支持的同时,依靠人民调解员、法官形象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队伍壮大调解力量,积极推行“庭、乡、村”三级连线的调解制度,形成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乡镇司法所为重点、以村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的“三位一体”基层调解网络,形成了全员重视案件调解的浓厚氛围,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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