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四轮驱动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公务用车改革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广泛关注。今年来,桃源县根据工作实际精心装备四驱车轮强力推进车改见到较好成效。
该县主要采取四项措施助推公务用车改革。
严控公车编制。根据单位级别与职能、工作性质与在编人数核定全县公务用车编制数,新增车辆编制由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每半年研究一次,对实行机构改革单位的公务用车,由县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在全县总编制内进行调配。
严格审批程序。编制内换购车辆,须向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负责人审批;无车辆编制单位申购车辆,须先向领导小组申请编制,经研究行文批示后,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申请新购、更换车辆须经县领导小组呈报市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取得《小汽车准购证》后,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严管旧车处置。换购新车的单位,其旧车一律交县财政统一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县财政部门在县电视台将车况进行公示,每月公开进行一次拍卖。对行驶8年以上车辆的拍卖款返回所属单位,行驶8年以下的拍卖车款上收国库。
严明购车纪律。按照“全面实行部门预算”的财政体制改革精神,将公务车辆成本开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无编或超编购车以及公车上私户的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财政不予报账;严厉追究超标准、超价格、先购后审等违规购车行为,今年来全县已先后处置超编车辆7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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