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名农民工领到工资
3月5日上午9时,原漳江镇国丰毛织厂的157名农民工兴高采烈地来到县法院,领到了162879元盼望已久的工资款。
今年1月23日,距2009年的春节只有2天了,但是漳江镇国丰毛织厂的157名农民工却没有丝毫春节临近的喜悦之情,因为他们已经有2个月的工资没有领到了,而业主陈某因债务缠身也一夜之间“人间蒸发”。无奈之下,员工们来到县维权中心寻求帮助,在县领导的调度下,法院一方面迅速派干警赶到维权中心做法律宣传解释工作,一方面根据员工的申请,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想方设法找到业主陈某,并给他送达支付令,责令陈某在15日内向157名员工发放全部工资款。支付令生效后,陈某未能自觉履行。法院紧锣密鼓向其发出敦促执行的通知书。3月3日,在执行干警的多方努力之下,陈某自愿整体变卖毛织厂的机械设备和办公用品。3月4日晚11时许,执行干警将全部工资款执行到位。当员工们得到第二天就可以领到工资款的消息后,连夜赶制了“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于次日清早送到了县法院。
干警发放执行款
送面锦旗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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