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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民警当情敌 持刀伤人获徒刑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0-01-10 09:56 【字体:

    一男子误以为前来办案的民警是情敌请来捉奸的人,情急之下持刀伤人,造成1人轻伤1人重伤。近日,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一审判处被告人吴军(化名)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勇(化名)各项经济损失56374.3元。

    2008年11月15日,某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居住在漳江镇某居委会的周某在家收受地下六合彩投注。获此线索后,该所民警易某遂率工作人员刘某、司机张某及协助群众刘勇前往周某家收集证据。此时,被告人吴军正呆在周某家里。听到门外有异常响声,吴军误以为公安民警是周某丈夫请来捉奸的,情急之下便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用刀柄将易某头部砸伤,接着打开折叠刀,将刘勇刺伤。后经鉴定:易某的伤情为轻微伤,刘勇的伤情为重伤。

    案发后,被告人吴军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付了20000元,用于支付被害人刘勇的医疗费用。

    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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