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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四制”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8-11-07 09:36 【字体:

    近几年来,桃源县委、县政府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上不断进行创新,实行“四制”考核办法。一是实行六票否决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财政工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六项指标考核只要有一项未达标的,对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直接实行否决。二是实行倒扣分制。对不涉及到共性考核指标,如县直单位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等考核指标;或承担市考核任务的单位,在市考核中排名后三位的,在目标管理考核总分中实行倒扣分。三是实行奖分制。单位获省部级以上发文奖励的;或承担市考核任务的单位,在市考核中排名前三位的,在目标管理考核总分中实行奖分。四是实行公示制。凡是有承担考核任务的单位,对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凡推选上目标管理红旗单位和记二等功人员在县级媒体进行公示,确保了考核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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