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3万多人享受城乡低保
2008年,桃源财政和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努力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止目前,全县共有3.5万左右困难群众享受了城乡低保待遇(含五保供养人员8005人),占农业总人口的4%。全县总投入城乡低保资金3852.7万,其中中央、省、市财政补助2559万,县级财政投入1293.7万元。农村五保人均月供养标准从去年的825元提高到了1000元;城镇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了128元,较上年增长42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达到了45元,较上年增长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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