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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一违法生育人员被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资格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7-09-30 10:34 【字体:
      昔日违法生育,今日自食苦果——日前,参加桃源县漆河镇城管监察中队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并以优异成绩入围的罗某因为违法生育一个孩子被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在资格审查中认定不合格,从而失去了进入众人向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的资格。罗某也成为桃源县自中共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今年分别出台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与《意见》以来在人口计生前置审查把关中“落马”的第一人。
      为适应事业单位的发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桃源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决定公开招聘漆河镇城管监察中队工作人员8名,并于今年8月9日发出了招聘简章。本次招聘条件宽松,面向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漆河镇各站所单位改革分流人员和45岁以下漆河镇户口的社会人员,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聘程序,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试用合格后享受漆河镇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是有志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士难得的良好机会。
      罗某,男,现年32岁,非农业户口,中共党员,漆河镇仙人山村人,今年8月报名参加漆河镇城管监察中队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并以第二名成绩入围。在成绩公示期内,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接到了反映罗某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的举报。随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组成调查组对举报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县人口计生局确认罗某于2004年11月1日违法生育一个孩子属实。根据招考简章“近三年(2004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的规定,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罗某“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录用资格审查不合格”。 目前,关于罗某录用资格的审查情况已在县人事局公示上墙。
      据悉,根据县委、县政府今年已经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从今年起,桃源县在招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都将严格地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资格审查把关。凡是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人员都将被取消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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