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时政要闻>详细内容

“禁改限”里保平安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7-03-12 08:23 【字体:
      今年是桃源市民迎来的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之后的第一个春节。在除夕夜和大年初一期间,桃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未接到一起由于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报警,也没有接到因燃放烟花爆竹而致死、致伤的事故报警。
      桃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定的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三十至正月初七和正月十五共计九天时间,除医疗机构、中小学学校等重点防火单位、漳江路、渔父路等主要街道及输变电等重要设备附近外,市民均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内自由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