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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乡换届强调“八不准”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7-09-24 17:18 【字体:
      近日,桃源县委办公室发出《关于严肃换届期间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桃办通字[2007]33号),以“八不准”形式强调县乡人大、政府和县级政协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八不准”即:不准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突击进人;不准“跑官要官”,为自己或他人的提拔调动拉关系、打招呼、请客送礼;不准搞小圈子、小团体、拉帮结派;不准采用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为个人或帮助他人拉选票;不准拿原则做交易,搞封官许愿、收受或索取贿赂;不准采取授意暗示的方式把个人意志变为组织名义推荐干部;不准制造传播小道消息,扰乱干部群众的视线,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秩序;不准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钱物或利用各种名义请客送礼、大吃大喝。《通知》还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切实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奢侈浪费行为,不得借机发放奖金、补贴、礼品、纪念品或搞公款宴请、公款旅游。县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对换届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对跑官要官、贿选、诬告陷害等违反换届纪律的现象和行为,一经查实,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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