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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执行“和”好离婚夫妻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8-04-23 11:28 【字体:
      4月8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离婚案件中,使一对已经离婚的夫妻重归于好。桃源法官切实贯彻和谐执行理念的工作作风在当地传为佳话。

      半年前,我县杨溪桥乡张某因染上赌博恶习,不仅输掉家中存款,还欠了大笔外债。其妻杨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起诉离婚,法院判定三岁的女儿由妻子抚养。张某分得家庭财产的30%。

      离婚后,张某深感后悔,经常去找前妻杨某和女儿,但杨某对前夫过去的所作所为已伤心至极,对前夫的悔过不信任也不理睬。张某在绝望中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自己应得的财产。执行法官了解到张某希望与杨某复婚的真实想法后,并没有简单将财产执行了事,而是三次到杨某家做思想工作,将张某改正缺点、重新建设家庭的决心和诚意坦诚相告,并通过组织乡、村干部共同调解、要求张某当众认错等方法,终于打开了杨某对前夫的信任之门,同意与张某再修旧好。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一桩离婚执行案件在复婚的喜庆气氛中执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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