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试行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管
本网讯 今年,桃源县局为更好地加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按照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试行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管理模式。全县按照区域集中、方便群众、有利管理的原则,在原有8个中心站的基础上,拆建为11个中心所,每个中心所辖3至4个乡镇,派5至6名乡镇专干,设所长、副所长、内务报帐员、工程员各一名,其他人员为国土资源监察员。所长兼中心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原则上由执法中队队长兼任,每名专干还分别联系一个乡镇。县局以中心所为单位进行考核管理,赋予中心所一定人事及财务权,乡镇以中心所为单位实行“二统一”管理,即统一财务收支,统一人员调配。但在试运行期间,仍保留原乡镇所牌子和办公场所不变,待试运行后再全部推进到位。
(来源:常德政府网)
(作者:欧志强)
(本站编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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