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给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念“紧箍咒”
本报讯 近日召开的桃源县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给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戴上三块“枷板”,以三项制度的形式落实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一是建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个人及家庭修建、买卖房屋,个人及子女出国离境,子女经商办企业,接受馈赠等必须事前向组织报告或审批。二是建立任中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监督“一把手”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从源头防腐。三是建立直接与连带责任追究制度。一经发现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与赌博活动,生活腐化,一律先免职再查处,追究直接责任;领导班子年内出现2名以上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把手”连带予以诫勉,连续两年诫勉的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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