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时政要闻>详细内容

桃源法院五措施认真开展“案件质效年”活动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9-06-14 11:10 【字体:

    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桃源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案件质效年”活动。
    一、领导重视,成立专项组织。为确保此项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特成立“案件质效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覃红卫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各内设机构为组成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审管办(审监庭)、政工室、办公室、监察室及各业务庭室的案件质评员为办公室成员,主管审判管理工作的副院长范晏齐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目标,实现“六无”“一保”。“六无”,即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违法超审限案件、无不合格案件、无因工作失误引发进京上访案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无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保”,即确保司法状况考评位居全市前3名、全省前20名。
    三、宣传发动,开好三次会议。即一次院务会,组织班子成员、二层骨干集中学习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讨论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一次全院干警大会,传达院务会会议精神,学习领会“案件质效年”活动的相关规定;一次庭室干警会议,以座谈的形式,交流学习活动内容,并归入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评。
    四、强化管理,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重点对发回重审、改判、申诉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分析,严格考核与奖惩兑现;二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程》,对案件实行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跟踪管理;三是强化审限意识,对疑难、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杜绝案件超审限,严格审限延长审批手续,努力缩短办案周期;四是全力推进网络办案系统工程,实行网上立案、分案与审批。
    五、提素强能,开展五项活动。一是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活动;二是继续坚持每季度对案件质量、司法绩效进行讲评;三是举办流程管理网络培训、质评员培训、书记员培训、司法统计员培训;四是开展裁判文书的评选和专项评查活动,并积极参加全市法院裁判文书评选评查活动;五是继续开展“百案听审”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形象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并评选“优秀合议庭”、“优秀审判长”、“优秀书记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