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11月13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覃光明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张凯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郑兴进所作的关于落实《关于在大中型水库养鱼禁止投肥的决议》的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办主任李治江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审议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连范向本次会议汇报了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余益新向本次会议汇报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和其他有关名单(草案)。
会议决定,桃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1月17日到11月1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正福、刘新早、王建龙、刘中秋出席会议,副县长林行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柳立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光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覃英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连范向本次会议汇报了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余益新向本次会议汇报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和其他有关名单(草案)。
会议决定,桃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1月17日到11月19日在县城召开。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正福、刘新早、王建龙、刘中秋出席会议,副县长林行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柳立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光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覃英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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