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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面开展《公务员法》执法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6-19 16:33 【字体:

      前段,湖南省桃源县为全面了解各级公务员机关和全体公务员宣传学习及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情况,用一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采取“五个字”方法,对全县40个乡镇公务员机关和56个县直公务员机关进行了一次认真的《公务员法》执法检查。
      我县开展的《公务员法》执法检查分为三个阶段,即自查阶段,用7天时间,各级各单位严格按照县里关于执法检查《通知》要求进行逐项自查,并形成自查文字总结报县;检查阶段,用15天时间,先由县里组织2个调查组下到乡镇和县直机关,集中选择有代表性的15个乡镇机关和15个县直机关进行调查。调查方法是“听、谈、访、查、问”,即听取乡镇机关和县直机关主头介绍本单位宣传学习贯彻执行《公务员法》情况,召开党政骨干、一般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站所负责人等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访问个别公务员听取相关意见或建议,盘查单位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有关资料,问卷调查《公务员法》相关知识。调查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与建议,组织力量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整改阶段,用10天时间,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和先期调查的结果,全县共收到《公务员法》宣传贯彻及相关政策落实的意见与建议220条,查出《公务员法》宣传学习、公务员监督管理、公务员培训、交流和专业类公务员录用以及乡镇公务员待遇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5条,提出整改措施18条并分工抓好落实,属于全县性的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属于单位的由该单位负责,各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一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结果。由于活动准备充分,措施有力,效果明显,较好地促进了《公务员法》在各级各单位的深入贯彻,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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