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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公安局大力开展警车整治行动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8-06-06 09:51 【字体:

    今年5月中旬,桃源县公安局三辆警车乱停乱靠被省公安厅警务督察处抄牌,并在公安厅网站曝光,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形象。桃源县公安局党委对此事引起高度重视,经过深刻反思,一致认为,以前在警车使用管理上确是存在认识不到位、管理松懈的问题。为了杜绝警车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警车管理规定》、《湖南省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湖南省警车使用管理四条禁令》、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对老外观制式警车进行清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大力开展警车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认识,加大对警车整治使用管理领导的力度。县公安局为了把整治工作抓好、抓落实、抓出成效来,成立了警车整治和管理领导小组,由政委金杰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局长陈秋明任副组长,政工监督室、后勤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治和管理工作。整治结束后,后勤保障室明确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警车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学习,加大对民警和驾驶员教育的力度。县局专门召开了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对省厅三起警车抄牌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警车管理制定更严格的措施,并要求各单位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警车管理规定》和省公安厅警车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真正认识到违反警车使用管理规定有脱警服、掉饭碗的危险性。同时,县局专门举办了警车驾驶员学习班,学习了有关警车使用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政委金杰同志在会上讲了话,通报了三起违规停车的处理情况,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驾驶员进行了自清自查的大讨论,查以前淡化警车管理规定,只要开车不发生事故的错误认识;查过来耍特权的思想,警车乱停乱靠的违规行为。通过学习,端正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人人都签定了责任状。


    三是强化责任,加大对警车使用管理的力度。县局再次明确警车管理以后勤保障室为主,警务督察大队配合,各单位一把手要管好本单位车辆,民警驾车违规的一律予以禁闭或停止执行职务,并按照细化管理办法扣分,聘请人员驾车违规的一律予以清退,凡是发生警车违规单位的负责人向县局作出深刻检讨,并戒勉谈话。

    四是强化监督,加大对警车使用管理督察的力度。全局实行单位与单位、民警与民警、驾驶员与驾驶员、领导与领导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的机制,警务督察大队将实行定时不定时的对餐饭、娱乐、休闲、垂钓等公共复杂场所进行经常督察,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处理到位,决不手软,坚决杜绝警车违规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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