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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9-06-15 10:13 【字体: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规范经营秩序,确保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我县将从2009年6月开始,开展为期10个月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易文斌任组长的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整治工作由县安监局牵头、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运管处、县交警大队配合。重点整治不按规划乱设经营网点、批发公司和零售点无证经营,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仓库保管员、守护人员、搬运工、押运员等无安全资格证上岗,经营点乱设仓库、仓库四邻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仓储场所无安全警示标志,仓库无人守护;货物堆垛不符合标准要求,未留通道和通风道;与其它货物混存混放,销售非法产品(含氯酸钾)、“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或销售必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产品,超量、超危险等级储存,警示标志、消防器材不全或不合格,零售单位进行批发业务及厂家直接向零售户送货、零售单位直接从厂家或其它零售单位进货等十类违法行为。同时各乡镇成立由政府牵头、相关站所参加的组织机构,积极开展本乡镇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将在全县建立“生产企业—批发公司—配送站—经营网点”的经营模式,构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规范、有序”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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