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时政要闻>详细内容

法院发放执行款 民工喜领血汗钱——桃源法院快速执结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6万余元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8-12-17 10:15 【字体:
    12月13日,几位特殊的客人来到涂某简陋的家中,给他送来了沉甸甸的一沓钞票。原来是桃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几位干警给他送执行款来了。年近五旬的涂某激动地接过期盼已久的、自己应得的10000多元血汗钱,含着热泪不停地向执行干警们致谢!
    2005年8月,涂某等18名农民工经人介绍,相邀一起到离县城不远的一个碎石骨料加工厂打工。期间,老板称资金周转困难,一再拖付涂某等人工资。2007年7月,加工厂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同时还欠下了高额债务。老板见形势不妙,债台高筑,难以偿还,便撇下家人和加工厂,逃之夭夭,随之便杳无音信。
    老板逃了,加工厂也随之倒闭,只剩下一堆加工设备。可怜的民工们辛辛苦苦地工作了一年多,分文工资都没有拿到。老板弃逃的消息在民工们中炸开了窝,涂某等人多次到老板家中责问下落,追讨工资,但其家属们自称也都不知道消息,更没有钱来支付高额的欠款。
    万般无奈之下,涂某等人拿起了法律武器,将加工厂老板告上了法庭。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工资16.5万元。判决生效后,老板还是一直未归。涂某等人仍然看不到希望,个别民工情绪不稳定,扬言要擅自处理加工厂设备来抵押工资。但有了打官司的经历,民工对法律也不再陌生。在众人商议后,涂某等人便又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桃源法院执行局迅速受理此案,在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始末后,执行局一边派干警对个别民工进行法律解释,一边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了强制执行通知。其后,执行干警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询问并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仍然没有露面。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涂某等18名民工能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执行干警果断执行,将碎石厂资产进行法定评估,并公开拍卖,依法处理了废弃的加工设备,当即便将执行款项一一交到了农民工手中。
    日前,为贯彻落实中央集中“清积”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桃源法院迅速出台了集中“清积”工作实施方案,并确定六类积案为当前工作重心,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就是其中之一。近来,该院坚持强力追讨农民工工资,一年来已为农民工执行回近500万元血汗钱,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