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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说理 群众心服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9-04-01 10:12 【字体:

    3月30日,寺坪乡司法所长李志平正在乡政府会议室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周例会,这时本乡金陵村支书李国泰跑到乡政府,要求马上派人去制止一起即将发生的械斗,情况十分紧急。乡分管政法的人大主席潘文峰立即吩咐李志平停止开会,迅速去现场处理。沿路李志平在听取了李国泰支书的情况介绍,了解到该村金垉组与学堂组争议的山林原是该乡中学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找金陵村协调从原学堂组划出的一块学农基地,后学校根据有关政策对该山放弃了管理。同时学堂组与金垉组原同属学堂组,在七十年代将学堂组分成学堂组与金垉组。今年两个组认为对方没有林权证,都有权对该山植树造林,两组村民背着锄头、拿着弯刀全上山植树造林,村干部对他们进行了调解,但都听不进去,并说要武斗,相互扯掉已栽好的树苗,事态发展严重。李志平来到山上后,号召大家休息一下,要求每组各选二位年长者来介绍相关情况,在听完介绍后又给他们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告诉他们,这是有争议的一块山,在权属不明时要保持现状,任何人不得改变。你们哪一个不听劝解,导致事态恶化,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时会申请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按理说该山所有权与使用权属于村集体,因为乡中学是找当时的村委会协调获得的。村委会在召开村民大会后再研究处分,你们要服从村里的决定。经过司法人员如此一番说理,群众都从心里接受了,并表示会按村里的决定来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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