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森林公安查获一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
2006年11月20日,桃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110民警的大力协助下,又查获一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收缴黄麂19只,猪獾5只,野猪4头(均为死体)。这是该局“绿盾行动”中查获的第三起野生动物案。
2006年11月20日9时许,该局接到报警称:漳江镇农机监理站后街边有人正在加工野生动物,请查处。接报后,森林公安分局迅速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和110巡逻 警察大队的民警们一起赶到案发现场桃源县野腊味加工厂。民警们到达现场时,10多名群众正在围观该厂几名工人当街加工野生动物,民警们一看有5只黄麂和4 头野猪,它们身上有的有枪伤,有几只黄麂的腿被夹断。民警们立即令工人停止加工,边固定证据边向围观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政策法规及保护野生动物的重大 意义。通过对该厂检查,又查获猪獾5只,黄麂14只。该厂负责人程某称本厂无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这些野生动物是从常德买进加工的。目前该局已依法对程某 作出行政处罚,对这些野生动物的来源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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