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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紧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7-09-20 08:45 【字体:
      近日,桃源县人民政府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重点企业发出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的紧急通知》(桃政办电〔2007〕29号),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从9月15日开始,利用40天的时间,按照企业自查为主,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检查与执法相结合、检查整改与行政许可相结合、检查督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检查与事故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
     此次检查县政府派出了4个专项检查组和10个综合督查组, 专项检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每组组织50人以上的专项检查队伍,分别对所辖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综合督查组由各安委成员单位组成,重点督查所检查乡镇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开展情况,掌握所检查乡镇安全生产现状,督促建立较大安全隐患台帐并落实整改,现场检查所负责乡镇范围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联系企业。各乡镇也将组织100人以上的安全检查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的大排查、大整改,严格落实排查责任,搞好自查自纠。此外,县政府办督查室还重点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整改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及时推介和曝光。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效果,我县建立了检查督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要求各检查组对被检查单位检查期间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对检查情况、参与检查人员及隐患处置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形成完整的检查日志,将作为责任倒查的依据。凡是由于没有开展检查或是检查不认真,检查中没有发现明显存在的重大隐患,或是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处置不力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检查人员的责任。检查工作的成效及隐患台帐与方案总结等材料的上报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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