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构建工伤保险管理长效机制
“我是科辉墙材的职工,今年6月份为单位维修电梯时,不幸摔伤头部,造成脑颅内部出血,花费近2万元的医疗费,幸好我在去年参加了工伤保险,县工伤保险处给我按比率赔付了19000多元,使我减少了治病的经济负担。”这是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李威鹏拿着19000多元刚刚领到的工伤保险赔付金时高兴地对笔者说的一段话。
自2004年,桃源县实施工伤保险以来,将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通过宣传发动、服务拉动、制度帮助、监管联动推进,使全县工伤保险覆盖达90%,并在管理上构建了长效机制。
宣传发动、调动农民参加新型工伤保险的积极性。通过县电视台和劳动保障网站专题,发放宣传资料,受益者现身说法,深入乡镇将新型工伤保险政策送到千家万户,使其家喻户晓,至2008年6月底,全县参保达2万多人次。
积极推动,促进新型工伤保险工作平衡发展,县委、县政府将新型工伤保险作为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一项重要内容,县劳动保障局将全县工伤保险单位综合考核目标,与乡镇劳动保障评先挂钩,实行垂直管理,形成上下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网络,强大的管理合力保证了新型工伤保险的正常运转。
服务拉动,保证参保人员利益最大化,县工伤保险处首先是严格执行技术和操作规程,使参保者遭遇工伤后,工伤人员的入院就诊标准及转诊程序,简化就诊手续,大力推进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用药控制,报销直通车制度等服务,哪里出现工伤,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的良好工伤保险一体化服务体系,打造了工伤保险的良好氛围,让参与广大工伤保险的人员受工伤后省心、省力、省时、省钱。
制度带动,建立工伤保险管理长效机制,全县制定了完善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鉴定标准,特别是对大型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赔付和工伤等级的鉴定及医疗服务协议,通过专职审核员审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制定了工伤保险工作流程,在县政务中心进行对外发布,实行监管联动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益,坚持二级审核制,工伤病人住院“五查”制,村级公示制,严把申报审批公示“关口”,确保工伤保险这一惠民政策阳光透明,并建立了全县工伤保险有序规范、长效的管理机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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