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时政要闻>详细内容

桃源县安监局全面盘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7-02-02 08:45 【字体:

      桃源县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7家,为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系数,推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经验,提高全县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近日,桃源县安监局对全县1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保险费用缴纳、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安全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桃源县牛车河宪明花炮厂等2个单位为2006年度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傅勇等4名同志为2006年度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同时就冬季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15家生产企业共48条隐患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交办,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实行隐患整改属地管理和行业督导双管齐下,就隐患整改落实了五项具体措施,确保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一是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各企业必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厂房布局、车间改造、消防设施、原材料使用等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严禁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违规使用氯酸钾;严禁超范围、超能力、超员生产和超量储存;严禁生产工序混杂和违规增设生产线。
      二是加大生产现场管理力度。各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严惩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相关乡镇安监站要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检查,重点监督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及放假期间的停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报告,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该局将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实施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绝不姑息迁就。
      五是确保春节安全。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吉庆祥和的春节,县安监局决定2月12日(腊月二十五)—2月24日(正月初七)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放假13天,放假期间特殊情况需生产的必须报我局批准,绝不允许擅自组织生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