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三项举措加强金融审判工作
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收到了显著效果。截止8月底,该院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案件 108件,解决争议标的额 1021万元,执结金融合同纠纷案件 89件,收回资金 286万元,抵债物质 79万元,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金融案件全部执结,为辖区创造了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一是设立金融审判合议庭,提高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该县金融合同纠纷案件大幅增长,且案件日益复杂,为此,该院在民二庭设立了专门的“金融审判合议庭”,对全县的金融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归口审理,既提高了金融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又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是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减少案件积压。结合清积工作,该院从全院抽调得力的执行干警组成金融执行组,集中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确保了办案力量,保证了金融清积工作的按时完成。同时,在执行中注意对案件梳理分类,区别处置,对当事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案件、涉府案件、涉特困企业案件分别采取强制执行、人大参与执行、“放水养鱼”等方法,维护金融单位与借款人各方的合法利益,提高执行的社会效果。
三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提高服务水平。该院注意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各金融单位的沟通协调,采取司法建议、情况报告、联系会议等形式,及时反映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醒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单位及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同时设立金融维权热线电话,随时接受金融单位的来电咨询;开辟金融审判专刊,将涉及金融案件审理的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以专刊形式发给辖区内金融单位,以便金融单位在第一时间掌握相关金融审判信息,得到了各金融单位广泛的反馈意见与建议;开展金融法律讲座,定期到金融单位授课,提高银行工作人员法律素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