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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出口将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用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7-11-05 08:35 【字体:

      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为支持农产品扩大出口,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发改委决定从现在起到2008年12月31日,对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用。这项政策将对我县的活大猪、果蔬罐头、茶叶等大宗农产品的出口是一个利好消息。不过要获得出口检验检疫费用减免需要注意两个事项:一是出口农产品报检时需按规定将减免收费的农产品与其他货物,免收检验检疫费的货物与减半收费的货物分单申报,避免同单混报;二是部分出口农产品申报时需在商品品名前加上“活”字方可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相关企业出口报检时应向检验检疫部门仔细了解减免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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