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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政务管理日益科学化

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07-11-23 08:52 【字体:
      2007年,桃源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常德市政法机关政务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大力推进政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规范化、后勤保障制度化,达到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服务优质、公正文明、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该院通过规范内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庭室局队的职能,对过去某些职责不明确的问题进行整改,狠抓落实;各二层机构对照院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常德市政法机关政务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强调管理要规范,职能要到位,各司其职又相互协调,严格压缩各项开支,合理利用有限经费,运用科学化的管理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桃源县人民法院将整个院落文明卫生、安全保卫、绿化管理交由物业公司管理,院里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物业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对进出人员、物品进行登记,对院内卫生实行全天定时打扫、院内绿化定期更换养护等。

      根据中央政法委部署,该院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并举行了演讲赛及“最公道法院”建设论坛。在省政法委的检查中,该院陬溪法庭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通过严格规范考勤考评制度,使全院干警的上下班、会风、学风都有了极大的改善,推进了审、执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严格规范经费审批制度,更加严格了经费审批、物资采购、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任何开支均严格按程序逐项审批。凡1万元以上的经费开支、大宗物资采购、较大型的基建维修等均进行阳光操作,实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坚持收支两条线,杜绝向庭室局下达收费指标,严禁坐收坐支、私分罚没款和各种预算外收入。严格规范来客接待,实行烟酒统一采购,将接待费用的比例控制在县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该院按照《常德市政法机关政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制定落实了“政务管理十项制度”,切实做到后勤保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建立了政务管理制度化的长效机制。

      为使该院后勤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007年以来,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财务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监督审计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人手一册,要求按章办事,时刻监督,不定期检查。同时,对审判大楼坚持实行“星级管理模式”,卫生、绿化、会务、接待等均坚持一流的水准、一流的服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合理地界定资产范围,明晰了产权关系,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效能,加强资源的监督,防止资源闲置、浪费、流失。

      结合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及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做到既要发挥职能,又要管好自己。虚心听取意见,对机关干警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反复研究,及时解决,做到落实时间及时到位,工作任务完成及时到位,信息反馈及时到位。通过向全院干警发放调查表,评出了干警最不满意的10件事和最满意的12件事,并向全院干警作出公开承诺,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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