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三个强化”狠抓清明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传统清明节被认定为国家法定假日的第一年,民间各地群众祭祀、扫墓活动将自然增多,节日气氛较往年将更加浓厚,烟花爆竹市场需求将更趋旺盛。为有效预防烟花爆竹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桃源县政府坚持早部署、早安排,不断强化宣传、强化职责、强化监管,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该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介和宣传车、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宣传工具,发挥学校、社区及村民委员会集中宣传优势,加强群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深入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识。同时,该县还举办了一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集中对乡镇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乡镇安监站长开展业务培训,并由县安监局集中编印了10000余册《桃源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法规汇编》,免费发放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强化职责,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该县进一步强化了公安、安监、质监、城管执法、交通、工商等部门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全面从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和应急救援各个环节入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此外,40个乡镇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向县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落实 “四包一防”责任制,强化了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工作责任。1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和各零售店分别向县安监局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并与当地乡镇政府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双管齐下,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监管,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按照“隐患治理年”工作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了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检查,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启动联合执法机制,对企业生产工序、工房、设备、储存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彻底排查烟花爆竹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同时,该县将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工作纳入社会化管理,对有非法生产史的12个乡镇进行地毯式清查,及时更新隐患台帐。并建立驻村联络员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实行乡镇部门联动、干部群众联合“打非”,以便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生产行为,始终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目前,已有2处非法生产作坊被取缔,7000多元的烟花爆竹非法成品、半成品被当场销毁,1名非法生产人员被拘留。
目前,此项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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