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社保六项措施防止养老金冒领
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发生,县机关社保处采取了六项有效措施,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一是多形式搞好宣传教育。通过在街道、社区等人员密集区开办墙报,在县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走上街头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社保政策,养老金领取规定和讲解虚报冒领养老金受惩处的案例,把宣传触角延伸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家庭。二是建立离退休人员异动零报告制度。要求参保单位要准确无误地掌握离退休人员生活、健康状况,定期向机关社保处反馈信息,离退休人员死亡,必须及时带火化证明或户籍消户证明向机关社保处申报异动,没有人员异动时,要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严格生存认证办法。采用直接认证、QQ视频、异地协查、上门走访等方法进行身份确认,生存认证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限定期限内没有参加认证登记的离退休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参加认证登记后恢复并补发。四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通过与公安、民政、社区管理等部门联网,利用相关信息,对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生存状况进行核查。五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冒领养老金的行为,在追回冒领部分的基础上,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并处冒领金额1——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是设立举报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公开接受公民对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举报,落实专人负责举报接待工作,受理举报事宜,严格为举报者保密,并给举报者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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