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从三个方面严格加强干部出国出境管理
本网讯 近几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出境管理的文件精神,主要从三方面着手规范公务出国出境的审批、报告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私费出国出境的管理,为进一步遏制浪费、消除腐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据统计,近三年报批因公出国出境人员28名,私费出国出境的党员干部19名,都得到上级组织和领导的批准,没有出现违规出国出境和违纪出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出境的管理,县委成立了党员干部出国出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党群的副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公安局、县旅游局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归口县委组织部具体审查和报批。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出国出境人员审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因公出国出境一律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在报市审批前,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程序搞好呈报工作,根据出国出境任务需要,认真负责地把好选派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选派关。呈报的材料要真实、齐全,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重要情况。出国出境审批材料备齐后,一律报县委组织部初审、初审合格后,再报有关领导(一般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长、科级干部报县委分管党群的副书记、县级干部报县委书记)审查,最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党员干部私费出国出境也必须向县委组织部报告,获准后方能出国出境。三是认真组织清查。一方面,我们建立审批对象档案库。2004年,我们将全县所有处级领导、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及金融、涉密等重要岗位人员输入微机,实行全省联网管理,全县共有18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的2700多人进入档案库。另一方面,我县每年对各单位党员干部出国出境情况进行一次清查,在清查中认真核对出国出境任务批件,清查公费出国出境任务性质、资金来源和金额、时间及国外境外活动情况,并对清查的情况对全县进行通报,确保了党员干部出国出境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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