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时政要闻>详细内容

从警30年民警荣获“湖南公安荣誉勋章”

来源:县法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05 11:27 【字体:

为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着力提升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规范(试行)》的要求,12月1日,县公安局举行了首次从警30年“湖南公安荣誉勋章”授奖仪式,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克明主持仪式,副县长、公安局长樊启斌、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杨建明出席仪式。

仪式上,副局长姜晓堂宣读了湖南省公安厅《关于授予从事公安工作三十年的人民警察“湖南公安荣誉勋章”的决定》;杨建明代表市公安局向樊启斌同志颁发了“湖南公安荣誉勋章”和证书;樊启斌为其他“湖南公安荣誉勋章”获得者颁奖。

勋章获得者陈秋明、王仕辉表示,心中感到无比的自豪,不管在何时何地何种年纪都不会忘记自己是人民警察,都会好好保护和捍卫自己头顶上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闪闪发光的警徵,永抱对党对组织的感恩之情,继续为桃源公安发挥余热。

杨建明对此次“湖南公安荣誉勋章”获得者表示祝贺,要求广大民警以这次荣誉勋章授奖仪式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的精神,为建设平安桃源、平安常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樊启斌向获得“湖南公安荣誉勋章”的20名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他希望,获得荣誉勋章的同志永葆忠诚之魂,永怀为民之心,永守正义之道,珍惜荣誉、创造荣誉、捍卫荣誉,继续发挥经验、智力优势,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加强对年轻民警的传、帮、带,多为县局党委建言献策,为推动公安警务机制改革和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创造出更好的成绩。

樊启斌要求,全县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年轻民警要以此次被授奖的老前辈为榜样,深入学习传达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不忘初心、永葆忠诚、锐意进取,撸起袖子加油干,在争创“三个一流”中铿锵前行,在建设“五个桃源”中建功立业,为推动桃源公安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编辑:郭宏建)

(审核:田   浩)

(签发:李泽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