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开庭审案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1月15日上午9时30分,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智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了公开庭审,县检察院检察长夏阳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以来,由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共同出庭审理案件的常态化具体表现。
经过庭前对案卷材料的仔细研判分析和充分准备,庭审中,院长刘智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了整个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紧密相连、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经合议庭合议后,对该起案件当庭宣判,依法对马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17年以来,县人民法院为促进办案质量的提升,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参与案件审理。通过主审案件或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带动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形成以加强审判业务、提升审判质效为导向的发展机制,促进该院干警司法能力全面提升。2017年,院庭长共办结案件2298件,占全院结案数的44.7%。
此次庭审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旁听,这是县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具体行动,确保了司法的公开、透明、公正、务实。
(编辑:黄会芳 李瑶瑶)
(审核:田 浩)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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