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全县扫黑除恶打掉12个犯罪团伙
截止到4月中旬,桃源县扫黑办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摸排线索,强化打击整治,共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2个,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0人(其中刑事拘留41人、逮捕3人),对黑恶势力形成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桃源县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手段、宣传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攻势。将扫黑除恶工作编成口语化极强、通俗易懂、极具桃源特色的鼓词,做成精美的宣传片全县播放。充分利用标语、横幅、显示屏、微信、微博、电视台,以及“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多形式宣传。每周收集一次宣传情况,特别是“村村响”和宣传车宣传情况,根据收集情况随意抽2至3名群众进行电话调查,并通过微信群通报调查情况,倒逼乡镇(街道)落实宣传措施。
县扫黑办规范线索受理和移交机制,线索的搜集由专人负责,对收集的一般线索无论是举报电话、举报信件还是举报邮件、群众来访都做到有登记并编号。按照线索内容,做成固定格式的书面交办件,经领导审核签字后,线索移交专人负责。按照线索内容,分两条线交办,初步判断凡涉黑涉恶的线索,交办给打击整治组,并规定回复日期。一般线索或纠纷,移交到乡镇(街道)扫黑办处理,并按规定时间书面回复处理结果,扫黑办统一归口回复给举报人,已回复的线索由线索登记人将线索移交单和回复单统一存档,未回复的线索由线索移交人负责督办,传导办案压力,真正做到了“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去处、个个有回复”。
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工作,该县将进一步压实线索摸排责任,第二次摸排,各行业、各乡镇(街道)单位一把手、扫黑工作负责人都要签字,严格落实“谁签字谁负责”。同时按照市里要求,对乡镇(街道)和行业单位线索摸排、案件处理、交办回复等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日收集、周排队、月通报。加强各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大案要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商机制,明确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的案件纪委全程跟进、基层干部涉黑涉恶的案件组织部门介入调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案件质量的管理,确保案件质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编辑:黄会芳)
(审核:罗 巍)
(签发:王帮海)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