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至7月,桃源县委对这8家单位开启巡察(内附巡察内容、举报电话、邮箱等)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第一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方式,于5月至7月对8家单位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的内容
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开展巡察,深入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以及上轮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县委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
二、受理信访范围
根据县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地区、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于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处理。
三、巡察分组及反映情况方式
注:县委巡察办地址为桃源县浔阳街道漳江南路009号(县地震局院内)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
(编辑:黄会芳)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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