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接受国检
8月2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贵州专员办驻湖南办事处处长彭亚辉和省林堪院技术负责同志一行6人来到桃源,检查我县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建设落实情况,副县长陈会龙作专题汇报,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11家成员单位和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参与汇报会并现场回答检查组提问。
会议现场
陈会龙汇报说,桃源是全省重点林区县,近年来,全县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生态立县”作为首要战略,明确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重点抓好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惠民,进一步发挥了森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到2017年末,全县林地面积稳定在417.57万亩(含桃花源9.699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5.47%,较上年度增长0.3%,活立木蓄积量达1390.297万立方米,比上年度增长了4.99%,实现了全县森林资源“双增”(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目标。
会议现场
陈会龙还从生态造林、城乡绿化、林地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采伐、生态公益林管理和古树名木保护、林业行政执法等8个方面介绍了桃源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经验和做法。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国检于8月27日开始、9月2日结束,检查组在听取桃源县工作汇报后,将进一步查阅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的相关文件资料、对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召开有关乡镇座谈会,听取乡镇森林资源保护的成效和建议。
(编辑:官必珍)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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