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四十载 逐梦新桃源】52.4倍、149.4倍,数字看桃源县40年来民生改善成果
改革开放40年,是百万桃源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的40年。历届桃源县委县政府统筹做好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各领域民生工作,城乡居民生活向全面小康社会更加扎实地迈进。今天,小编带大家看看桃源县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民生改善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
人民生活欣欣向荣
(20世纪70年代,县城老百姓生活一隅)
1978年全县城乡居民收入分别为529元和90元,全县城乡居民年消费236元,人民生活长期维持在温饱消费水平线上。
(进入21世纪以后,繁华的县城和宽阔的街道)
进入21世纪,全县经济步入快速发展期,城乡居民家庭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并且逐步由“温饱”向“小康”过渡。2017年,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695元和13450元,是1978年的52.4倍和149.4倍,现价年均增长10.4%和13.3%;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达到21633元和10725元。
社会保障扎实推进
(70年代,孤儿院的儿童们集体玩耍)
1978年,桃源社会保障工作保障面不广、标准不高。农村失去劳动能力又无后人抚养的孤寡老人及无劳动能力的孤儿,由生产队实行无偿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城镇的上类人员,一般由政府设置特定机构,如敬老院、福利院予以安置。
(80年代,各种社会保障措施和制度初兴)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县内各种社会保障措施和制度先后出台并日益完善,全县稳步推进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为重点的配套改革,新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初步建立。
(逐步完善起来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到2017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9.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4.1万人;参加城乡医疗保险86.4万人。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已全面普及)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10元和330元。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整体保障水平进入全市前列。
(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保障居民幸福生活)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四十年来,历届桃源县委县政府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百万桃源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编辑:官必珍)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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