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工作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评议
12月13日,桃源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对县政府25个工作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县长庞波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岳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宏秋关于桃源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等25个被评议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评议领导小组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开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5个政府工作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了评议打分,根据日常评估得分、企业代表测评得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得分三项的总分排名后5位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
庞波表示,这几年,县政府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做了较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对于评议指出的问题,县政府和组成部门一定迅速、全面、认真地加以整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府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法治意识,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积极配合人大监督。
魏岳林指出,今年是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的第一年,今后,将成为一种工作常态。要正确认识测评结果、充分运用评议结果、认真整改交办问题、谋划明年评议工作,努力把桃源“亲商、便民、利企”的发展环境打造得更加和谐高效。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汇京、周福初、胡文科、江娟娟、谢永忠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阳列席会议。
(编辑:官必珍)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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