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查处一起非法私屠乱宰案件
12月16日晚上八点左右,桃源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接群众举报,一名姜姓男子在漳江街道高岩村的家中私自宰杀生猪并进行贩卖。
县屠宰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当事人姜某带回调查。
现场查扣未经检疫检验的白板猪肉422千克,屠宰刀具9把,并对屠宰现场进行了查封。姜某的行为已经触犯《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查扣的白板猪肉已由县屠宰办工作人员送往常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根据桃源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的相关文件规定,目前除漳江、三阳港、杨溪桥、漆河定点屠宰场复宰供肉,其余屠宰场继续关停。
桃源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邓文彪: “呼吁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猪肉及其产品,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将继续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的规定和要求,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我县市民的用肉安全。”
(编辑:官必珍)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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