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桃源县查处一起非法私屠滥宰案件
近日,桃源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接到群众举报称,文某、邹某在木塘垸镇已关停的屠宰场私自屠宰生猪准备贩卖。县屠宰办和木塘垸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当事人文某、邹某带回县公安局调查。
执法人员现场查扣未经检疫检验的白板猪肉843千克,生猪5头,并对屠宰场进行了查封。经查,当事人文某、邹某从木塘垸镇马鞍坡村等地收购生猪12头以宰杀年猪的名义组织屠夫在已关停的屠宰场私自宰杀准备贩卖。文某、邹某的行为已经触犯《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和条例规定。《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目前,当事人文某、邹某被依法拘留5天,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查扣的白板猪肉已由县屠宰办工作人员送往常德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根据桃源县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的相关文件规定,目前除漳江、三阳港、杨溪桥、漆河定点屠宰场复宰供肉,其余屠宰场继续关停。
桃源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邓文彪:“希望广大个体屠宰商严格遵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县政府防治非洲猪瘟期间发布的命令。同时,提醒大市民在购买猪肉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私屠滥宰行为,我们将积极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编辑:官必珍)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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