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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生态立县”的桃源县,如何走出一条绿色之路?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07 10:17 【字体:

“闲时曲情观飞絮,树边好香泛红霞。”两句古诗勾勒出一幅恬静、幽美、和谐的生态画卷。这就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常德桃源县。

桃源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县域面积4442平方公里,沅水贯穿全境99公里,两岸青山如画,江中碧水如缎;这里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是一个生态系统相对完备、森林植被垂直分布、珍稀物种十分丰富的天然宝库。桃花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华秋沙鸭沅水湿地公园梯次呈现。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环保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频频以妙言隽语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进行了生动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那么,“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守护这一江碧水需要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持续发力保护县域生态环境。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全县生态环保工作实行高位推动,明确了 “奋斗新三年、挺进十强县”战略,坚持“生态立县”,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常委会定期研究和调度生态环保工作。

全面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2014年我县获评全省首批“省级生态县”, 2016年成功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县笼子。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每年各类生态环保资金达10亿以上,占到全县GDP比重的3%以上,全县经济社会实现了绿色、可持续发展。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结合环保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先后成立了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桃源县污染防治生态环保行动领导小组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生态环保工作机构向乡镇延伸,形成了乡镇有站所、村组有协会、企业入网格的监管格局。实现了县、乡、村全覆盖的3级生态环保工作网络。并相继出台了《桃源县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责任,强化了制度约束。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意见出台后,我县积极响应、快速落实。对于环境污染问题采取重拳出击,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污染防治行动,同时全力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并以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破解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环境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县环保局副局长覃继兵:“我们环境监管执法主要是做了三项工作,一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主体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二是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00人次,执法车辆500车次,检查企业132家,全年共查处违法行为97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4起。三是强化环境投诉处置加强群众信访投诉处置,公开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值守,全年共受理群众投诉173件处理173件,处理率100%。环保督察期间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40件,省级环保督察信访件66件,均全部办结,全县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县环保局总工程师王超:“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去年,我县主要河流和湖库水质较上年稳中向好,沅江观音寺、凌津滩、黄潭洲、高湾等4个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以上,黄石水库、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全县43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颗粒物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六项监测指标年均值均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评价标准。今年1-9月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全省大幅度提升位列全市第一。”

市民:“以前我们县城的环境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改造,我们感觉环境比以前好多了,晚上出去散步空气清新,感觉很舒服。”

如今的桃源,风光旖旎、景色秀美,全然一幅“渔舟逐水爱山春,两岸桃花夹古津 ”的诗情画意;公园里晨练的市民与树上早起的小鸟相映成趣;乡村河流清澈,农家掩映绿树花丛之中,十里沅水湿地、百里碧水沅江,滋润着桃源这片土地上的儿女。桃源全县人民也正围绕“奋斗新三年、挺进十强县”战略,在生态环境保护的绿色大道上昴首阔步、奋勇向前,走出一条绿色之路。

(编辑:官必珍)

(审核:曾新民)

(签发:王帮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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