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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3号)

来源:桃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1-25 21:00 【字体:

桃源县城内一旦出现疑似病例,立即由县疾控中心启动流行病学调查,相关乡镇(街道)、村(居)要强力配合,对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人员实行密切的医学观察,观察方式可以为居家观察或到医疗机构进行观察。观察对象实行属地管理,一名观察对象必须由一名乡镇班子成员、一名村干部作为管理责任人,督促观察对象接受属地医疗机构每天2次体温监测,并将观察结果每天报告给县疾控中心。

如观察对象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疾病症状,责任人要立即报告给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派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执行落实情况,请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避免接触被观察对象。

本令从2020年1月25日起执行。

联系电话:0736-6629345

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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