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桃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7-10 05:00 【字体:


——2015年3月2日在桃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桃源县财政局局长谢永忠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强管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41551万元,比上年增长11.74%。其中:地方收入98045万元,为年初预算79518万元的123.30%,为调整预算的101.93%。上划中央税收3477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上划省税收8730万元,比上年增长18.07%。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4914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36%,比上年增长22.71%;非税收入4890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0.80%,比上年增长9.70%

2014年全县实现公共财政支出411588万元,比上年增长16.7%。分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74万元,比上年增长1.79%;公共安全支出11824万元,比上年下降9.32%,主要是去年消化了以前年度的结转支出;教育支出63578万元,比上年增长7.37%;科学技术支出2767万元,比上年增长5.4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207万元,比上年增长564.35%,主要是2014年县本级安排文化体育公园拆迁款及工程款12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59万元,比上年增长4.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935万元,比上年增长30.28%,主要原因为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从2014年起计划生育支出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调整到此科目;节能环保支出6399万元,比上年增长2.4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891万元,比上年增长48.48%,主要原因是2014年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消化了以前年度结转;农林水事务支出88423万元,比上年增长13.57%;交通运输支出11552万元,比上年增长55.94%,主要是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上级专项资金增加542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14943万元,比上年增长43.39%,主要是2014年增加了标准化厂房建设的投入;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40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4.65%;金融支出258万元,比上年下降24.3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895万元,比上年下降6.31%,主要原因是上年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消化了以前年度结转;住房保障支出12823万元,比上年增长38.25%,主要是上级专项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04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3.42%

经与省财政初步结算,县级地方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减去本年支出、上解支出、债券还本支出和年终结转下年支出,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累计净结余17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5180万元,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入库额度的减少,较上年下降15.0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25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70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72万元、农林水支出17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其他支出136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3518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减去本年支出1925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以及结转下年支出后,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上级统一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范围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六项。201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417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1840万元,利息收入111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1206万元,转移收入1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524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4626万元,其他支出343万元,转移支出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92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33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2260万元。

总体来讲,2014年县财政预算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 财政收入三量齐升有新亮点。财政收入在高基数上实现了稳步快速增长,并且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是总量有增长。总收入和地方收入分别增长11.74%15.86%。二是质量有提高。总收入中税收占比提高0.65个百分点,地方收入中税收占比提高2.8个百分点。三是地方收入增幅跑赢总收入。地方收入增幅比总收入增幅高出4.12个百分点。

(二)财政保障民生升温有新提标。公共财政保基层、强基础、惠民生的支出均有不同幅度提标,农林水事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各项重点支出较上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乡村运转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提高,村级低限运转经费达到村平10.11万元;县本级财政社保投入达到3.26亿元,对社会保障项目实行优先安排、应保尽保、足额配套;干部职工待遇方面,财政供养人员的津补贴(绩效工资)人均增加5000元。

(三)支持县域蝶变腾飞有新提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县域经济蝶变腾飞。一是支持推进园区攻坚。安排园区建设资金3000万元,工业发展基金1000万元,并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工业园区建设。二是加力对上争资争项。认真研究财政政策,立足县情优势对上争资,2014年共到位上级资金30.12亿元,比上年增长4.42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9.1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543万元。特别是成功争取到全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项目,将获得省财政连续三年6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财政监督标本兼治有新进展。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收支预算,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切实加强了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桃源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实现了依制度管财理财。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明确公开时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更广泛的接受社会监督。探索交流互动新渠道,开通了全省财政系统首个微信公众平台,助力阳光财政建设。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财政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增长空间收缩。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出现新变化,特别是营改增扩围,以及国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力度,增加了地方组织收入的难度。而通过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培育的一批重点项目,形成即期财源还有一个过程。二是支出保障压力加大。支出增长速度连续多年高出收入增速的态势还在进一步扩大,民生升温、城市提质、园区攻坚等支出额度增大、刚性增强,收支矛盾非常突出。三是机制创新任重道远。随着新预算法的正式实施,以及后续政策相继出台,对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县要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完善管理机制,防范财政风险。特别是对接上级政策,争取改革红利,发掘财政管理潜力,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2015年预算草案

结合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今年全县预算收支计划的初步安排是: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公共财政总收入155709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0%,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25.37%。其中:地方收入安排10677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8.9%,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4.28%;上划收入48936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2.48%。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56196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4.35%,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9.34%。其中:国税县级部分1188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2%,包括增值税县级部分824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2%;所得税县级部分364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2%。地税县级部分44311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5%。非税收入5057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3.43%

全县完成地方收入106773万元后,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补助收入和政府性基金调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罚没收入列支办案费和行政性收费收入列收列支后,全县可用财力为173734万元,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3734万元,收支平衡。

支出的初步安排情况是:部门预算基本支出65645.27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24.33%;项目支出90221.25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6.23%;乡镇支出17867.48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9.47%。几项主要支出的初步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6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4.34%;公共安全支出764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21%;教育支出43658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7.31%;科学技术支出191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同口径增长13.7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74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5.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5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1.15%;节能环保支出43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45.15%;城乡社区支出4736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数同口径增长3.85%;农林水支出1940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20.34%;交通运输支出382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128.36%,主要是中央税改转移支付中燃油税改革补助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增加114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40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11.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下降8.43%,主要是专项压减的影响;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3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22.75%;住房保障支出105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2.8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61%

在支出的安排上,我们注重四个原则:

一是向民生政策倾斜。全县共安排津补贴支出39392万元;社会保障项目资金26387.7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509.57万元;安排创元环保搬迁费用1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1789万元、垃圾场运行经费606万元、乌云界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下产业扶持发展基金24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缺口1000万元、五保户供养253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3431万元、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90万元、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及代课教师补助295万元等。针对将要实施的调整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结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等一系列民生政策,我们将待上级正式通知下发及相关基础工作落实以后,积极予以贯彻执行。

二是向基层保障倾斜。全年计划安排乡镇支出17867.48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912.53万元,增长19.47%。主要为:第三步津补贴调标,政府机关人员经费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00万元,达到4511万元;站所人员补助支出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90万元,达到4934万元。政府机关公用经费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930万元,达到3759万元。安排项目包括考核经费由4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村村响经费100万元、村级党建专项补助经费100万元、生活困难退职村干部扶助基金100万元、民族风情园经费200万元、人大主席团及政协联络组工作和活动经费各52.5万元、政府五小设施建设200万元、偏远乡镇困难补助100万元、村级活动场所建设100万元等。村级(社居)组织运转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按照每个居委会增加2万元,每个社区居委会达到17万元,其他居委会每个达到8万元,村级组织运转共安排经费4658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93万元,村平达到11万元。

三是向重点支出倾斜。安排常桃路城乡统筹资金1000万元、工业园区建设资金30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经费1449.8万元、水利建设贷款还本付息1157万元、工发基金800万元、文体公园拆迁及在建工程款12500万元、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320万元。从今年起,城投公司不再向任何单位拨付基本支出和工作经费,城建口单位由城投公司保障的基本支出和工作经费全部由财政安排,新增支出959万元。

四是压减一般性支出。2015年项目支出安排,在2014年年初预算及预算调整安排项目支出的基础上,剔除一次性专项、非常年性专项,保留经常性专项,增加已确定的新增项目和政策性专项以外,没有新增安排其他项目支出,如确有必须新增安排的项目将在10月份预算调整时予以考虑。对于保留项目,除中央转移支付、政策性支出、重点支出、民生支出以外,项目额度基数在10万元以上的,一律压减20%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有7项,包括: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入、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6项,即地方教育附加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船舶港务费,主要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这几项政府性基金转作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015年共计安排收入7897万元,与2014年同口径预算数相比基本持平。其中:国土出让金收入计划安排72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697万元。政府性基金列支697万元,计提专项资金1134万元,结余6066万元调出至公共财政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共计安排收入7520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4527万元、利息收入84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9842万元。共计安排支出66680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4425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745万元、其他支出261万元、转移支出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52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22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078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试编情况

我县所属国有企业8家,资产总额333950.96万元,负债总额213967.74万元,所有者权益119983.22万元,亏损585.68万元。考虑到我县国有企业现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我县目前不具备编制2015年度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和条件。

(五)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一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政府性债务应当分类纳入预算,考虑到目前政府性债务清理后上级还未批复认定,并且举借债务需由省政府核定额度后代发政府债券。因此,2015年我县政府性债务待上级批复认定及确定市县发债额度后,再纳入预算。

二是在预算未经审议批准之前,考虑工资发放的需要,我县已预下达各单位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两项,其余各项支出将在人代会审议批准后下达。

三、努力做好2015年财政工作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新预算法正式实施的开局之年。我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促进民生福祉改善。深入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为建设美丽桃源、实力桃源、宜居桃源、幸福桃源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坚持发展为先,培植优质财源。主动适应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优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好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创业型、创新型、生态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引导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用好用活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这块金字招牌,高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支持扩大农业资源优势,支持农业产品创牌升级,支持涉农企业做大做强。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探索财政支持招商引资的新途径,建立相对独立的园区财政体制,加大园区基础建设投入,支持建设标准化厂房,增强园区吸纳承载能力,加速形成工业园区财政增长极。与此同时,做好依法征税收费工作,努力使财政总收入增长10%以上。

(二)坚持民生为本,顺应群众期盼。始终把改善民生、让群众满意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职责。加强社保基金征缴,提高社会保障财政补助水平,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众的基本生活。深入推进教育三年攻坚,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条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力度,支持枫树民族风情园、九溪民俗文化、采菱村遗址等的保护传承。统筹财力加大安全饮水、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完美社区、水利建设等民生领域投入,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三)坚持法治为纲,深化预算改革。《预算法》有经济宪法之称,是财政工作的根本大法和理财利器。在财政工作中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全面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预算监督。完善预算编制。编制全口径预算,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充分接受人大监督。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科学预见性和预算严谨性,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与决算的吻合度。深化预算公开。按要求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并且使公开内容完整细化,保障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而倒逼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四)坚持绩效为要,提高理财水平。牢固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理念,将预算绩效管理有机融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的每个环节,在管理上形成一体化。所有由县级财政安排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专项资金都要申报预算绩效目标。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项目论证和审核,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论证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和依据。贯彻落实《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启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充分运用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手段,加强预算执行的跟踪监控。进一步健全财政大监督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同步监督机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和监督成果运用长效机制,健全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加固财政资金防火墙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力以赴,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开创新常态下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加快推进四个桃源建设,共圆全面小康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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