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桃源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8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桃源县财政局局长 谢永忠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财税工作任务,强化责任、克难奋进,落实措施、增收节支,实现了预算收支执行良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的目标。
(一)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320万元,比上年增长6.14%,为调整预算的103.98%。其中:地方收入完成1115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34%,比上年增长5.79%。上划中央税收完成40652万元,比上年增长5.52%;上划省税收完成13084万元,比上年增长11.35%。地方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571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94%,比上年下降3.6%。
国税部门全口径完成税收收入563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36%,绝对值较上年增长24.82%。地税部门全口径完成税收收入545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89%,绝对值较上年下降15.35%。考虑营改增政策性调整及创元减收因素后,两部门同口径分别增长24.78%、4.71%。财政部门组织非税收入543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7%,比上年增长17.87%。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7715万元(含权责发生制列支国库集中支付结余50260万元),因2015年消化了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存量,所以2016年支出规模较上年下降3.39%。
主要科目支出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89万元,因各预算单位公用经费节支,下降11.52%;公共安全支出21749万元,增长10.57%;教育支出99438万元,增长8.01%;科学技术支出530万元,同口径增长6.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246万元,下降1.74%,主要为2015年县本级安排了文化体育公园拆迁款及在建工程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865万元,增长21.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249万元,增长5.33%;节能环保支出14687万元,增长48.11%,主要是2016年到位的上级专项资金增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299万元,同比下降43.19%,主要为2015年安排了城市建设贷款还本付息支出600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25279万元,下降9.86%,主要为2015年消化历年存量资金较多;交通运输支出11088万元,下降37.4%,主要为2015年消化历年存量资金及2016到位的上级专项减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214万元,下降18.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安排了工业园园区建设资金3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11万元,下降22.57%,主要为2015年消化历年存量资金;金融支出662万元,增长152.67%,为增加农商行筹建经费54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330万元,增长19.46%;住房保障支出17343万元,下降47.76%,主要为2015年消化历年存量资金较多及2016到位的上级专项减少;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97万元,下降12.75%,主要为2015年消化历年存量资金较多;债务付息支出2111万元,增长180.35%,其原因为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支出增加。
县级预备费2760万元,全部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上级年中新出台政策增支等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科目。包括公共安全287万元,农林水6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52万元,城乡社区19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23万元,教育325万元,节能环保1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1万元,交通运输378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目前,尚未与省财政进行结算。经初步测算,县级地方收入11158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和上年结余48618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减去本年支出527715万元、上解支出、债券还本支出和年终结转下年支出后,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018万元,同口径增长126.31%。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78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2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0万元、农林水支出6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2万元、其他支出1169万元。
经初步测算,政府性基金收入2301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减去本年支出1278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以及结转下年支出后,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六项基金共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9478万元,为计划的114.65%,其中保险费收入32123万元、利息收入68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6634万元、转移收入3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5808万元,占指标的119.87%,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3286万元、大病保险支出2212万元、转移支出1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67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036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4032万元。
4.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我县2015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246500万元,省财政下达我县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26800万元, 2016度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为273300万元。2016年末,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6576万元,其中政府债务20978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或救助责任债务36796万元,在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内。上述政府性债务按国务院规定口径统计,不包括2014年底审计认定后平台公司新增债务。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数据为快报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部分变化,届时再按程序汇报。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6年,县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保持了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努力挖潜增收。面对宏观经济下滑、骨干企业创元铝业停产、“营改增”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叠加的不利局面,财政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破解新难题,优化财政扶持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支持“园区攻坚”,努力培育经济和财源新增长点。各财税征管部门自加压力,挖潜增收,在组织收入困难重重的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收入都实现了预期增长目标。二是增强民生保障。积极筹措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着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效增进了民生福祉,全年民生支出达到39.2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4%。特别是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惠民安县,建设幸福桃源”的精神,大幅增加了保基层、保民生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县直及乡村基本支出139426万元,占县本级支出总额的64.37%,较上年提高16.3个百分点。大力提高村居保障力度,预算调整追加村居运转经费2403万元。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积极构建法制财政,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经人大会审查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或改变。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拨付进度,并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预算刚性和严肃性。四是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建立健全了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逐步扩大和细化了政府预决算的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形成了财政预决算公开的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资金支出跟踪问效制度,对105个专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所涉资金2.95亿元,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17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建立了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非税征管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城建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六大平台”,实现了信息共享和重点动态监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方面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收入增幅的压力大。受经济下行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同时结构性减税、降低宏观税负等政策相继实施,对财政收入任务的实现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二是财政改革的压力大。按照中央财税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目前已进入攻坚阶段,特别是在规范财政支出、严格资金管理、注重预算绩效、防控债务风险等方面的难度与压力与日俱增。三是财政支出的压力大。由于新增刚性支出多,如工资调整、社保改革、偿还到期债务等支出刚性强、额度大,再加上精准扶贫、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科教等重点支出,财政保支付、保平衡的任务相当繁重。对此,我们将坚定信心,积极作为,努力克服困难,切实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
二、2017年县级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收入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计划制定的基本原则为:税收分块测算、非税从紧打实,优化收入结构,做稳收入盘子。通过前期多次调研与对接,拟对一般性税收计划实行基数增长10%,桃花源税收以税务部门测算为依据适当增加,六大会战新增税收以税务部门预计数认定,园区税收按40%实行增长,为便于收入考核与调度,税收任务分块单列。非税收入采取据实编列的方案,水资源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教育费附加、排污费等收入按省政府规定取消专款专用。
全年计划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96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10.67%。全口径税收比重80.35%,较上年提高13.25个百分点。地方收入计划104960万元,较上年完成数下降5.94%,主要为非税收入减少18432万元;考虑非税收入政策性减收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2.67%。地方税收比重65.74%,较上年提高14.49个百分点。
国税:计划94000万元,同口径增长10%,绝对值较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66.71%。县级部分31000万元。
地税:计划53000万元,同口径增长10%,绝对值较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2.83%。县级部分38000万元。
非税:计划35960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33.89%。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计划4200万元,排污费收入计划520万元。
财力:国税县级税收31000万元,加地税县级税收38000万元,加非税收入财力10320万元,加政府性基金调入26088万元,加上级财力补助139891万元、上级预下达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59463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4880万元,财力为299882万元。上级预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按专项用途安排支出后,实际可供安排财力240419万元,较上年增加23806万元。
2.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拟安排支出299882万元,其中上级预下达专项支出59463万元,本级各项支出240419万元,收支平衡。
主要支出科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同)增长19.05%;公共安全支出13026万元,增长20.52%;教育支出74962万元,增长17.96%;科学技术支出2729万元,增长18.4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63万元,增长18.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08万元,增长1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263万元,同口径增长10.4%;节能环保支出3922万元,增长144.06%,主要是增加排污费安排的支出400万元和污水处理费179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194万元,增长27.32%;农林水事务支出35858万元,同口径增长15%;交通运输支出5865万元,增长24.3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14万元,增长167.36%,为新增安排烟花企业退出奖励930万元和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补助87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15万元,增长8.21%;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597万元,因安排土地登记确权经费500万元,增长62.92%;住房保障支出7523万元,增长21.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22万元,增长47.95%,主要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形成的增长;另外安排债务还本支出536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430万元、预备费支出5000万元、金融支出100万元;其他支出16141万元(主要为预留全县津补贴提标支出和桃花源税收划转支出)。
2017年的支出安排,按照县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保基本、保民生、保基层、保重点的原则,普遍提高全县所有部门单位和乡镇的保障水平,本级专项资金安排有保有压,取消专项项目153个,取消额度21675万元。支出保障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保基本支出,缓解全县部门单位运行压力。安排工资及津补贴(绩效)调标17378万元;新增住房公积金津补贴(绩效工资)12%缴费3200万元;安排绩效奖(第13个月基本工资)3852万元等。
(2)保民生支出,有效落实各项惠民政策。2017年,年初计划中安排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兜底资金166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达到3870万元,提高568万元;落实战退人员困难补助253万元;再就业援助对象解困工资增加到278万元;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配套984万元;破产改制企业四类人员医疗统筹清偿620万元;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559万元等。
(3)保基层支出,解决基层“讨钱过日子”的问题。打破以往乡镇公用经费安排方案,按照面积、人口、在职干部人数、乡镇类别、距离等因素采取系数法分配测算,乡平公用经费标准达到100万元,最低保障为80万元,同口径全县增加1400万元;村级运转经费达到村平18万元,漳江、陬市、漆河居委会经费达到25万元,其他农村居委会经费达到15万元,保障水平居全市第一。
(4)保重点支出,竭力保障全县重点事业发展。教育费附加及排污费收入取消专款专用后,安排教育固定支出基数2000万元、环境保护固定支出基数400万元;安排污水处理费1799万元。对工业发展、重大项目前期、城镇建设、扶贫、烟花企业退出、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发展、农村环境整治、城区养殖业污染治理等都作了一定安排。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共计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6592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4100万元(不含计提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教育及农田水利基金2400万元,全年国土净收入计划3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822万元。上级预下达2017年专项补助1424万元列收列支,政府性基金列支38322万元,计提专项基金1512万元,结余26088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新增机关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全县七项基金共计安排收入17561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91391万元、利息收入53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83666万元、转移收入17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共计安排支出16851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59277万元、大病保险支出2163万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6124万元、劳动能力鉴定支出4万元、工伤预防费用支出40万元、医疗保险费支出51万元、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41万元、生育津补贴支出288万元、其他支出2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9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09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403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112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编制情况
我县所属国有企业12家,原8家均处于亏损状况,2016年底新成立国有企业5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我县目前不具备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和条件。
三、努力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
2017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扎实工作,奋发进取,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支持发展增实力。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1515”战略目标、“两化驱动”战略取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为“六大会战”搞好财政服务。落实招商引资奖励资金,支持围绕“3315”工程招商,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率高的工业企业落户,深化“一权两制一司”改革,积极创建省级高新园区。打好全省“特色县”的政策牌,优化产业布局,突出扶持重点,着力构建富硒功能农业产业链,加速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继续支持做大做实投融资平台,不断增强其融资放大功能,帮助实体经济解决资金瓶颈。积极对接“十三五”规划开展争资争项,重点加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财税体制改革政策的研究和预判,力争更多地分享改革“红利”。
(二)统筹资金强保障。进一步强化政府预算全口径大统筹,整合财政资源,着力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足额安排脱贫攻坚资金,继续对扶贫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脱贫摘帽。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项社保政策严格执行到位,稳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补助水平,改革养老金征管机制,增强基金支撑能力。支持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大力推进“教育强县”计划,支持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改造,保障教师待遇,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并轨,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落实基本工资提标,津补贴12%的部分纳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财政予以保障,将绩效奖(第13个月基本工资)纳入县财政保障,在2017年预算调整时视财力情况将车改补助纳入县财政保障。
(三)深化改革提绩效。严格落实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到各个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加大第三方评价及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使绩效管理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全面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管理机制。深度推进预算公开,将所有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信息实行全面公开。推进与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并将国库集中支付延伸到二级预算单位和乡镇。有序推进PPP模式和政府购买服务,调动社会资本并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2017年是贯彻落实县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财政工作责任重大。财政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加快打造大美桃源、幸福家园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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