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桃源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具体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一、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具体见附表)
二十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具体见附表)
第一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我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3、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等各类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5、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同人在境内居住、旅行的有关工作;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
6、指导、监督全县消防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管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及各派出所的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对来桃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2、组织实施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13、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等建设。
14、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使用。
15、指导全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建设。
16、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17、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8、负责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
1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交通警察大队和看守所经费独立核算,2020年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除交通警察大队、看守所以外的所有二层单位的预算。我局的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综合管理机构: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
2、执法勤务机构: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
3、直属机构:县看守所、县拘留所
4、派出机构:原则上实行一乡(镇)一所(漳江镇设两所),全县共设28个派出所,分别为漳江派出所、二里岗派出所、陬市派出所、漆河派出所、茶庵铺派出所、热市派出所、青林派出所、枫树派出所、木塘垸派出所、架桥派出所、马宗岭派出所、盘塘派出所、九溪派出所、黄石派出所、双溪口派出所、理公港派出所、牛车河派出所、龙潭派出所、观音寺派出所、三阳派出所、佘家坪派出所、夷望溪派出所、泥窝潭派出所、剪市派出所、杨溪桥派出所、西安派出所、郑驿派出所、沙坪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桃源县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即桃源县公安局本级预算。收入全部为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桃源县公安局归口管理使用的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公共安全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2020年桃源县公安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0971.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05.42万元,本年预算收入19465.71万元,其是:财政拨款7884.43万元,占40.5%;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拨款9583万元,占49.23%;上级补助收入1150万元,占5.91%;其他收入848.28万元,占4.36%。收入较去年增加了6052.05万元,主要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了。
(二)支出预算: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971.1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59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7.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4.01万元。支出比去年增加了6052.05万元,主要一是基本建设支出增加了,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的建设已进行决算验收、“三所一队”建设主体建设即将完工、6个派出所建设均已启动,其中四个为今年省厅达标验收项目;二是刑事科学技术室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购置、网络技术侦查平台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购置按省厅要求均应启动;三是社会治安防控系统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数20971.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05.42万元,本年预算收入19465.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884.43万元,占40.5%;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拨款9583万元,占49.23%;上级补助收入1150万元,占5.91%;其他收入848.28万元,占4.36%。收入较去年增加了6052.05万元,主要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了。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47.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847.61万元、津贴补贴1719.1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及水电费140万元、邮电费42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具体详见附表6-1、6-2、6-3。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823.6 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191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一般业务办案、中心工作、维稳突发事件处置、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打击黑恶等刑事犯罪及开展刑事技术侦查等、打击假发票、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办证中心制证工本费、反恐宣传、管控重点人员等、行政拘留所运转等;运行维护专项209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网络建设及维护、机关大院及各二层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维护、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警务通购置、专用技术设备购置、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基本建设支出7823.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三所一队”、陬市派出所业务用房、浔阳派出所业务用房、黄石派出所业务用户、三阳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增加了30万元,主要是执法执勤车购置费增加了110万元,用于购置1台运兵车(原运兵车已到报废年限)、1台网技平台车(应省市公安机关平台建设需要)。因厉行节约和进一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8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2006. 6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了614.17万元,上升了44.1%。其中因账务调整,之前放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劳务派遣费调到了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委托业务科目中,此项就增加了905万。其他支出均有所下降。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0万元,拟召开会议550次,参与人数15000人,内容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部署会、派出所治保主任会、维稳调度会、其他各类业务会议;培训费预算40万元,拟召开培训30次,参与人数2000人,内容为警衔晋升、各类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13.6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090万元,工程类采购7823.6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局共有车辆61台,全部为执法执勤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97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147.51万元,项目支出11823.6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八、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桃源县公安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
1、2020年预算公开表
2、2020年绩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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