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2.预算支出情况
3.项目拨款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3月,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实施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组织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招标采购并监督实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属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现有行政编制86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73名,事业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77人,退休9人。医保局下设了7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督管理股和医药价格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基金征缴、结算、账务核算、监督和机构对外接洽以及与上下级职能部门衔接等相关工作,保障基金健康稳定运转。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基金财务股、结算中心和政务窗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包括医保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桃源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两个单位,全部纳入2020年医保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常规性追加补助和专项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所括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政府债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支出等。
没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0617.88万元。
1.预算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总收入10617.8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00.29万元、项目拨款9610.10万元,其他收入207.49万元。预算总收入较2019年预算数增长了10546.4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桃源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只含医疗保障局局机关,而新成的桃源县医疗保障局包括医保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而下属单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不是一级预算单位,不单独预决算核算,全部的经费拨款收入都在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参保县级配套资金和职工医保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预算全部纳入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2.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1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6.2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1万元;项目支出9610.10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预算增加10546.46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桃源县医疗保障局是2019年3月新成立的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只含医疗保障局局机关,而新成的桃源县医疗保障局包括医保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组成,而下属单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不是一级预算单位,不单独预决算核算,增长的主要是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
3.项目拨款安排
项目拨款安排项目支出9610.10万元,其中:
①其他卫生健康支出,用于特殊病种政策宣传30万元;
②城市医疗救助30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8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2万元;
③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县级配套资金(含市级基数)5478万元;
④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2000万元;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入伍老同志医疗补助8.8万元;
⑥特殊人员(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和全额单位、破停产企业离休干部)医保统筹金1000万元;
⑦武警中队官兵就地医疗经费5万元;
⑧国有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缺口资金1047.30万元;
⑨医保智能审核平台系统维护费用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1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7.78万元,占9.5%,公共安全支出9610.1万元,占90.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7.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8.7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9.47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2.1万元,占比9.5%,其他支出207.49万元弥补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291.86万元、津贴补贴172.39万元、奖金23.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以及办公费20万元、邮电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具体详见附表6-1、6-2、6-3。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10.10万元,是指城乡居民医保县级配套资金5478万元,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及住院医药费;职工医保基金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付参保职工门诊及住院医药费;国有破产改制企业个人账户补助资金1047.3万元,用于国有破产改制企业个人账户补助资金;特殊人员医保统筹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付离休干部及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药费;城乡医疗救助30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特殊医疗门诊费30万元,用于特殊门诊宣传及请专家评定费;智能审核平台费等24.8万元,用于网络维护等。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增加25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是医保局是2019年3月新成的单位,2019年预算只安排了局机关的“三公”经费,而2020年单位正式合并,“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包括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桃源县医疗保障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了51.42万元,增长273%。其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为新成立的单位,预算只安排了局机关的运行经费,而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包括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而局机关只有5名工作人员,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有72名工作人员,单位正式合并。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桃源县医疗保障局共有公务用车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17.88万元。单位项目绩效目标4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54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200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00万元和国有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缺口1047.3万元)。具体见附表。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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