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7-03 00:00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依据国务院2003年4月16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核查规定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总数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3、进行工伤保险事故的调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统计和信息系统管理。

4、按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

5、按规定核定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6、根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参保单位费率调整的建议。

7、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会议精神,对全县国有、大集体改制企业的老工伤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报销医疗费用,落实相关待遇。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征缴股、工伤调查与待遇支付股、基金管理股、老工伤待遇股等五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就是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33.0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0.11万元,增长8.63%,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0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3万元,占80.16%;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指标结转46.23万元,占19.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3.0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0.11万元,增长8.63%,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12万元,减少12.27%,主要是因为指标结转和当年人员退休及节支三公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3.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62.14万元,占69.7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2.34万元,占5.29%,其他医疗保障支出4.18万元,占1.79%,住房公积金8.17万元,占3.51%,指标结转46.23万元,占19.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9.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

年初预算为197.54万元,支出决算为16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退休人员和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1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退休人员。

3.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18.57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取消医保铺底资金和增加退休人员。

4. 一般公共服务住房公积金支出

年初预算为8.17万元,支出决算为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34.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的36.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的3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34万元,减少0.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8 个、来宾833人次,主要是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和上年支出决算一样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2个、来宾人986次,主要是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1.81万元,降低55.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9万元,用于开展工伤保险业务培训,人数240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强化财政支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桃源县财政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桃财函〔2020〕8号)预算绩效工作安排,我们对2019年度桃源县工伤保险处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2019年本单位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除主任办公室外下设了综合股、征缴股、工伤调查与待遇支付股、基金管理股、老工伤待遇股等五个股室,负责基金征缴、工伤待遇支付、账务核算、监督和机构对外接洽以及与上下级职能部门衔接等相关工作,保障基金健康稳。

我单位到2019年底止,编制人数13人,在编人员11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三支一扶1人,再就业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3人),退休人数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我单位的职能职责是依据国务院2003年4月16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定期公布全县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按规定核定和支付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19年部门整体总支出233.06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5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42万元,年度结转46.23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收入 239.77 万元,比上年增加26.82 万元,增长12.6 %,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 239.77万元,比上年增减加26.82 万元;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收入调整预算数为233.06万元。

2019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 239.77万元,比上年增加26.82万元,增长12.6  %,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年初预算 239.77万元,比上年增加26.82万元,增长12.6 %;年度执行中因单位人数变动及单位事权调整,预算跟随调整情况,主要变化是:支出调整预算数为233.06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收入实际完成 233.06万元,比上年增加20.11万元,增长9.44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   233.06万元,比上年增加20.11万元,增长9.44 %,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019年,本部门支出 186.83 万元,比上年减少26.12万元,下降  12.27%  ;变化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员退休和节支三公经费。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86.6万元,比上年减少26.12 万元,下降 12.27 %,变化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员退休和节支三公经费 。人员经费完成 152.41万元,比上年增加3.36 万元,增长2.25 %,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完成34.42万元,比上年减少 29.47万元,下降46.11  %,变化的主要原因: 厉行节约公用经费。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科目名称

金额(万元)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8.37

89.4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34

5.2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4.18

1.79%

住房公积金

8.17

3.51%

合计

233.06

100%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科目名称

金额(万元)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62.14

69.57%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34

 

5.2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4.18

1.79%

住房公积金

8.17

3.51%

指标结转

46.23

19.84%

合计

233.06

100%

(三)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2019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4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34万元,减少原因是按上级要求,本着节约原则,严格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

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尽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目标1:依法征收规定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

目标2:基金足额征缴。

目标3: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2019年度绩效目标

1、加大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今年我们继续把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为征缴的重点来抓并落实。

2、加强征管,稳步扩面,坚决完成市局下达的参保人员扩面工作和基金征收任务。做好高危行业、建筑业等单位农民工参保工作,力争参保率达90%以上,积极推进机关单位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保工作,力争达100%。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接到财政局通知后,成立了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拟定方案,经过收集资料、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等程序后,形成本绩效自评报告。

 

五、综合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桃源县工伤保险处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95分,评价结果为“ 优”。具体评分情况见附件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我单位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三)加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桃源县工伤保险处

2020年4月20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

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

13

预算配置

13

在职人员控制率

5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5

“三公经费”变动率

8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8

过程

61

预算执行

20

预算完成率

5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5

预算控制率

5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5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15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5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5

预算管理

41

公用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三公经费”控制率

8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8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4

过程

61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8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8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

产出及效率

26

职责履行

8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8

根据绩效办2015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500)*8


 8

履职效益

6

经济效益

6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社会效益

 6

12

行政效能

6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3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6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6

合计

100


100


100



95


……


 

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xls

2019年桃源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新).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