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房地产管理2019年部门决算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2、收入决算说明
3、支出决算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说明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附件
桃源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承担房地产管理相关行政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地产产业与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并实施。
2、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行为的责任;承担监管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行为和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责任;承担监管全县房屋交易秩序的责任;承担监管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测绘等中介服务市场的责任。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
4、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力推进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全县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筹集、分配与管理;负责全县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与监管。
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县编制办核定,桃源县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股室8个,下属5个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19年决算编报。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法制股、计划财务股(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房政测绘管理股、开发物业管理股(行政许可办公室)、住房保障股、棚户区改造政策指导股,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下属二级机构分别是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漳江房屋管理所、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陬市房屋管理所、桃源县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桃花源管理站、桃源县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桃源县白蚁防治所。
2019年决算仅包括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下属机构无独立的财务核算。
三、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 |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9892.99 | 9731.39 | 161.6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15 | 0.15 | ||||||
201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0.15 | 0.15 | ||||||
2013699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0.15 | 0.1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5.07 | 75.0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75.07 | 75.07 | ||||||
2080505 | 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5.07 | 75.07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5.20 | 25.2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5.20 | 25.2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5.20 | 25.2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490.37 | 1328.77 | 161.60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866.97 | 705.37 | 161.60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499.89 | 499.89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367.08 | 205.48 | 161.60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623.40 | 623.40 | ||||||
2120810 | 棚户区改造支出 | 623.40 | 623.4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302.20 | 8302.20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8250.93 | 8250.93 | ||||||
2210103 | 棚户区改造 | 2868.00 | 2868.00 | ||||||
2210106 | 公共租赁住房 | 3117.00 | 3177.00 | ||||||
2210107 |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501.93 | 501.93 | ||||||
2210199 |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1764.00 | 1764.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1.27 | 51.2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1.27 | 51.2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 |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9084.56 | 887.90 | 8196.6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15 | 0.15 | |||||
20136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0.15 | 0.15 | |||||
2013699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0.15 | 0.1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5.07 | 75.07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75.07 | 75.07 | |||||
2080505 | 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5.07 | 75.07 | |||||
210 | 卫生间康支出 | 25.20 | 25.2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5.20 | 25.2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5.20 | 25.20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427.80 | 736.21 | 691.59 | ||||
2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804.40 | 736.21 | 68.19 | ||||
2120101 | 行政运行 | 499.89 | 499.89 | |||||
2120199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304.51 | 236.32 | 68.19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623.40 | 623.40 | |||||
2120810 | 棚户区改造支出 | 623.40 | 623.4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556.34 | 51.27 | 7505.07 | ||||
22101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7505.07 | 7505.07 | |||||
2210103 | 棚户区改造 | 4049.20 | 4049.20 | |||||
2210106 | 公共租赁住房 | 3000.00 | 3000.00 | |||||
2210107 | 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 455.87 | 455.8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1.27 | 51.2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1.27 | 51.27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9107.9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0.15 | 0.1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623.4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 | 75.07 | 75.07 | |
3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17 | 25.2 | 25.2 | |||
4 | 四、城乡社区支出 | 18 | 1266.20 | 642.80 | 623.40 | ||
5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19 | 7556.34 | 7556.34 | |||
6 | 20 | ||||||
7 | 21 | ||||||
8 | 22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9731.38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8922.96 | 8299.56 | 623.40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5820.77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4 | 6629.19 | 6629.19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5820.77 | 2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26 | |||||
13 | 27 | ||||||
总计 | 14 | 15552.15 | 总计 | 28 | 15552.16 | 14928.76 | 623.4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四、部门决算收支说明
(一)、关于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15713.75万元(国家专项资金8925.60万元),比去年增加12.08%,其中:财政补助收入9731.38万元,比去年增加9.89%;事业收入161.60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2019年支出9084.57万元,比去年增加28.27%(国家专项资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87.91万元(人员经费818.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9.05万元),比去年减少 0.27%;项目支出8196.66万元, 比去年增加32.37%(国家专项资金增加)。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增加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增加和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增加。
(二)、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9892.9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9731.38万元,占总收入的98.37%;事业收入161.60万元,占总收入的1.63%。
(三)、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9084.56万元,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756.16万元,占总支出的8.32%;商品服务支出136.83万元(其中专项商品服务支出67.79万元),占总支出的1.5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518.56万元(其中租赁补贴455.87万元),占总支出的5.71%;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7673.01万元,占总支出的84.46%。
(四)、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52.15万元,比上年增加9.89%,主要是住房保障资金增加;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552.15万元,比上年增加31.25%,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及其他住房保障性支出增加。
(五)、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99.56万元,比上年增加 28.92%,主要是住房保障资金的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9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5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7万元,占0.9%;卫生健康支出25.20万元,占0.3%;城乡社区支出642.8万元,占7.74%;住房保障支出7556.34万元,占91.0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94.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29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2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增加退休老干慰问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75.06万元,支出决算为75.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12.82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年初预算数不足部分非税收入弥补。
(4)、城乡社区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608.62万元,支出决算为6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扶贫资金的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4851.27万元,支出决算为755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支出、棚户区改造支出及其他住房保障性支出增加。
(六)、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6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等。
(七)、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总额27.7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25万元;公务接待费16.4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73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与2018年度“三公”经费减少10.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及组团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7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支出16.4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2个,来宾1626人次。
(八)、关于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3.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23.4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05万元,其中办公费6.74万元;印刷费0.23万元;邮电费1.25万元;水电费4.43万元;差旅费4.31万元;培训费0.06万元;公务接待费7.81万元;租赁费1.91万元;工会经费33.63万元;福利费0.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4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规模。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总额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21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53,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白蚁防治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按中国建设部《房屋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评定为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房屋;棚户房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为棚户区。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棚户区改造的意义: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棚户区改造可以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落后面貌;棚户区改造可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棚户区改造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促进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可以密切党与居民群众的感情,促进社会和谐。
2、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3、保障性安居工程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 国有公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
4、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是指政府为解决城城镇低收入者、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
5、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95.24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进一步规范房屋测绘,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推动白蚁防治方式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绿色防治工作,提高白蚁防治的技术含量,计划白蚁防治预防施药面积35万㎡,白蚁灭治0.78万㎡;完善配套,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计划棚户区改造面积148540㎡,改造户数1131户;加强对租赁补贴发放对象的资格审核,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计划发放租赁补贴户数1500户。单位基本支出,控制在748.74万元之内,其中“三公”经费控制在41万元内,项目支出按项目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5046.50万元。
六:附件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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