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八、名称解释
第二部分: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的有关工作,协同争取上级补助和奖励资金。主持全县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2、组织、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分配、租住审核、备案和监督检查。协同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分配与使用。
3、承担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及保障性住房、国有直管公房的租金收缴、日常巡察、维修维护及年度复查复核工作。
4、负责组织县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服务工作。
5、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整体规划;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年度计划分配;负责制定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标准;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6、负责房屋测绘及面积管理、楼盘表的建立。
7、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地产项目房屋维修资金归集、使用、核算和拨付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白蚁预防和灭治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房屋租赁市场的培育、租赁服务和登记备案工作。
10、负责全县住房保障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和公众服务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信息采集、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及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县住房保障中心管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以及电子政务技术支持等工作。
11、负责全县房屋安全鉴定监督和管理工作。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县编制办核定,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股室10个,下属5个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20年预算编报。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组、计划财务组、维修资金(危房鉴定)服务组、公租房服务组、房地产开发服务组、保障性住房建设组、租赁服务组、信息档案服务组、房产测绘所,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下属二级机构分别是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漳江房屋管理所、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陬市房屋管理所、桃源县桃花源管理站、桃源县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桃源县白蚁防治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整体总体情况
按综合预算的原则,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补助、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住房保障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城乡社区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支出等。
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12355.37万元。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2355.37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00.28 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21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019万元,其他收入220.0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6560.13 万元,主要是国家专项资金增加6219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20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 35.6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71.6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2355.37 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9.49 万元,住房保障11077.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28.35万元,其他支出220.0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6560.1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8.83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531.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0.28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22.35万元,占87.62%;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包括支出29.49万元,占4.15%;住房公积金58.44万元,占8.23%。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37.49万元,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13.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一般公用经费。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7.5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77.8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住房保障专项。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525.30 万元,主要用于廉租房管理、住房保障管理、房屋测绘及开发物业管理等方面;住房保障专项11052.5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 1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中心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55.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3.12万元,下降19.04%,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05.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26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5.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桃源县房地产管理局共有车辆 2台,其中:公务用车辆1台,其他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4、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77.80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进一步规范房屋测绘,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推动白蚁防治方式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绿色防治工作,提高白蚁防治的技术含量,白蚁防治预防施药面积37万平方米,白蚁灭治面积0.8万平方米;加强国有公房、廉租房的安全排查和日常维修维护管理以及维修改造,计划投资220万元维修改造陬市公租房、漳江公租房;完善配套,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总户数728户,改造形式为改扩翻建,棚户区改造面积100200平方米;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总户数1096户,改造面积123200平方米;加强对租赁补贴发放对象的资格审核,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放租赁补贴发放户数1800户,发放租赁补贴金额450万元。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0.28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桃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