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地震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地震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地震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称解释
第二部分 桃源县地震局2020年预算表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
6-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桃源县地震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实施,地震监测预报管理,组织和管理地震群测网点,处理地震和其他有关自然灾害事件,参与制定并检查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指导和监督新建建设工程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部门预算只包括县地震局本级预算,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现有编制人数3名(事业编制1名),实有在职人员3人,退休1人,无车辆编制,实有小车0台。桃源县地震局无内设机构、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地震局只有局本级,没有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经费拨款和其他收入。2020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数63.6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2.4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14.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68万元。收入较去年经费拨款收入减少15.54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用支出拨款。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7.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5万元,住房保障2.3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总体项目资金维持平衡,三公经费减少,工资津贴自然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4万元,占61.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占23.54%。人员经费支出6.34万元,占14.9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4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12.85万元、津贴补贴7.09万元、奖金0.77万元、绩效工资3.83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3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4万元、住房公积金2.39万元,以上工资福利支出合计30.88万元;其他交通费1.4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16万元。具体详见附表6-1、6-2、6-3 。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地震科普宣传,组织和管理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宏观观测点的日常工作,新建建设的抗震设防行政审批工作;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其中:群测群防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宏观观测点工作人员经费等方面;地震专项工作3万元,主要用于资料印刷、宣传展牌等制作费;建筑现场确认审批2万元,主要用于打印审批表、现场确认租车费用等;应急演练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演练和宣传资料印刷费用等;农村民居抗震示范工程2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农村民居抗震设施图册。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0.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32.48万元,比2019年预算48.02万元减少15.54万元。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桃源县地震局占用国有资产0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桃源县地震局2020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48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桃源县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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