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7-12 09:25 【字体: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决算


目  

 第一部分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人才合理流动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综合管理,拟订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牵头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配套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绩效评估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财与基金监督股、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股、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任免考核奖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会养老保险股、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办。

所属事业单位3个,财务均未独立核算,分别为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桃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桃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下设行政编制定编数为27人,其中工勤编为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数为10人,事业编制定编数为14人。年末实有人数45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17人(其中公务员参管人员6人)。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减少3人,主要原因为2人退休,3人调出,2人调入。本单位另外负担遗属1人,安置再就业援助对象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编制范围的决算单位包括:

1、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本级

2、 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3、 桃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 桃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1725.63万元,比上年数1350.84万元,增加了374.79万元,增长27.74%。主要原因是由于专项项目增加,本年度新增拨付了漆河大桥中路改造占用佳沅广场项目红线内土地补偿资金223万元。

2018年度总支出1457.85万元,比上年数1265.03万元增加192.82万元,增长15.24%。其中基本支出847.4万元,比上年数937.91万元减少90.51万元,下降9.65%。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及部分待遇未发放。本年项目支出610.45万元,比上年数327.12万元增加283.33万元,增长86.61%。增长原因一是由于全县责任制考核奖励金调标,由上年的77万元增加到171万元,增加了94万元;二是由于新增项目漆河大桥中路改造占用佳沅广场项目红线内土地补偿资金223万元。

年末结转267.7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2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9.81万元,占95.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85.82万元,占4.9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5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7.4万元,占58.13%;项目支出610.45万元,占41.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39.81万元,比上年数1350.84万元,增加了288.97万元,增长21.39%。主要原因是由于专项项目增加,本年度新增拨付了漆河大桥中路改造占用佳沅广场项目红线内土地补偿资金223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7.85万元,比上年数1265.03万元增加192.82万元,增长15.24%。其中基本支出847.4万元,比上年数937.91万元减少90.51万元,下降9.65%。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及部分待遇未发放。本年项目支出610.45万元,比上年数327.12万元增加283.33万元,增长86.61%。增长原因一是由于全县责任制考核奖励金调标,由上年的77万元增加到171万元,增加了94万元;二是由于新增项目漆河大桥中路改造占用佳沅广场项目红线内土地补偿资金2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7.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2.82万元,增长15.24%。其中基本支出847.4万元,比上年数937.91万元减少90.51万元,下降9.65%。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及部分待遇未发放。本年项目支出610.45万元,比上年数327.12万元增加283.33万元,增长86.61%。增长原因一是由于全县责任制考核奖励金调标,由上年的77万元增加到171万元,增加了94万元;二是由于新增项目漆河大桥中路改造占用佳沅广场项目红线内土地补偿资金2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57.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科目名称

金额(万元)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08.49

41.7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88.71

54.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75

1.42%

住房保障支出

34.90

2.39%

其他支出

5.00

0.35%

合计

1457.85

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9.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57.85,完成年初预算的88.90%,具体情况如下: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本年预算指标(万元)

本年决算数(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占比(%)

差额原因分析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7.00

107.45

91.84%

全县责任制考核项目资金结转下年支付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2.00

1.55

77.5%

跨年度支付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589.57

486.35

82.49%

门面修建项目资金待门面收回后下年支付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00

13.14

87.6%

跨年度支付

行政运行

455.91

443.76

97.34%

跨年度支付

综合业务管理

69.37

69.37

10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6.93

26.93

100%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42.53

187.80

77.43%

项目资金及部分人员待遇结转下年支付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0.85

60.85

100%


行政单位医疗

20.75

20.75

100%


住房公积金

34.90

34.90

100%


其他支出

5.00

5.00

100%


合计

1639.81

1457.85

88.9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7.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8.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08.92万元,占基本支出24.6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等。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16.82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204.68万元、津贴补贴111.79万元、奖金79.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85、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3万元、伙食补助费22.26万元、绩效工资48.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85万元、住房公积金我49.42万元、医疗费0.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8.92万元

其中办公费19.64万元、印刷费14.20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13.68万元、电费10.63万元、邮电费4.8万元、物业管理费17.86万元、差旅费7.02万元、维修费2.58万元、会议费0.62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劳务费5.61万元、工会经费10.59万元、福利费5.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7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66万元

其中抚恤金0.4万元、生活补助18.07万元、奖励金1.99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33.54万元,完成预算的81.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4万元,支出决算为23.54万元,完成预算的98.0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加强了内部管理,积极倡导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34万元,下降1.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加强了内部管理,积极倡导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41.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公车改革,本单位车辆划拨1辆至县公共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财政直接划拨至公共事务管理中心。与上年相比减少2.6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加强用车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4万元,占70.1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29.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33个、来宾4608人次,主要是来客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是车辆加油、保险服务及维修等支出。截止2018 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92号)精神,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退休人员管理费、全县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等专项开展了自评,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地支持了单位中心工作发展。具体内容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78.1万元减少69.18万元,降低24.88%。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厉行节约。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2万元,用于召开人社系统业务工作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布置各项业务工作及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开支培训费1.08万元,用于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及转正定级培训,人数180人,内容为文明礼仪培训,提升干部文明素养。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1万元。(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退休人员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全县责任制考核奖励经费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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