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部门基本概况
(一) 职能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
6-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6-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 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健全人才合理流动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综合管理,拟订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牵头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配套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绩效评估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局下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财与基金监督股、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股、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任免考核奖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会养老保险股、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办。
所属事业单位3个,财务均未独立核算,分别人才交流中心、劳动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
我局现有编制51名(行政编制27名,其中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4名),实有在职人员48人,退休27人,再就业援助对象1人,临时聘请人员2人,遗属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本级
2、 桃源县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3、 桃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 桃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325.3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78.4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专项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61.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6.69万元,住房保障37.05万元。经费拨款较上年减少78.4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专项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万元,占0.97%;社会保障和就业636.66万元,占92.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6.69万元,占2.58%;住房保障37.05万元,占3.5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0.8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198.73万元、津贴补贴126.39万元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8.46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等公用经费,具体详见附表6-1、6-2、6-3。
(二)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5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具体明细如下:
(1)离退休人员管理经费76.59万元,专项用于全县离退休人员管理;
(2)站所人员档案托管费用10万元,专项用于全县档案整理;
(3)招考招聘工作经费22万元,专项用于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工作及“三支一扶”人员招募;
(4)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平台经费10万元,专项用于购买计算机网络设备。
(5)党外干部参政议政工作经费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220.42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1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1.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81万元,项目支出119.5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第26及27张。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桃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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